记者从自治区农牧厅获悉,近期国家农业部下达批复,原则同意《西藏自治区农村沼气建设规划(2006—2010年)》,这标志着西藏自治区农村沼气建设在“十一五”期间将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。
据介绍,该批复原则同意了西藏自治区农村沼气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,即到2010年,在西藏自治区59个县建设20万户农村户用沼气、400处沼气乡村服务网点;在有条件的地方示范推广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40处、生态校园沼气工程100处。此项目共需投资8.72亿元,其中户用沼气7.6亿元、沼气服务网点3200万元、养殖小区沼气工程4000万元、生态校园沼气工程4000万元,所需投资由中央、地方、农民共同承担。
批复要求,在西藏自治区发展农村沼气,应以户用沼气为重点,配套建设沼气服务体系,积极开展养殖小区集中供气和生态校园沼气建设试点。同时,要求根据规划总体部署,统筹安排好各渠道的资金和相应的建设任务,加强沼气技工队伍和基层管理队伍建设,强化技术服务,综合利用沼渣沼液,确保建一户、成一户、用一户,把发展农村沼气这件实事切实办好。
文章来源:西藏新闻网 (11)